浙江省制冷学会文件
浙冷学字[2015]06号
关于编辑整理并印刷浙江省制冷学会理事、团体单位会员和个人会员通讯录的通知
各学会会员:
根据学会章程规定,会员代表大会每届五年。经2015年8月2日常务理事扩大会议研究讨论决定,暂定于2015年12月12日(星期六)召开“浙江省制冷学会第十次代表大会”。近年来,部分会员单位和个人会员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电话、主要领导和联系人等信息已发生变化。因此,省学会邮寄下发的期刊、文件等经常被退回,或无法与单位取得联系。所以通过此次会议将重新编辑整理并印刷浙江省制冷学会会员通讯录,由学会办公室负责与各会员进行联系,请各位会员积极配合,具体事项如下:
根据浙江省制冷学会章程第十二条规定:会员如果一届以上不缴纳会费或不参加学会活动的,视为自动退会。附件1为理事、团体会员信息登记表,附件2为个人会员信息登记表,请有意向继续参加浙江省制冷学会理事、团体会员的单位填写附件1,并同时缴纳第十届会员会费,理事单位每届1万元,一次性缴纳优惠至8000元。团体会员单位每届5000元。一次性缴纳优惠至4000元。请有意向继续参加浙江省制冷学会个人会员的请填写附件2,并同时缴纳第十届会员会费,每届100元(需要重新做会员证的多交工本费10元)。待学会办公室收到会费后,即开具省民政厅统一印(监)制的社会团体会费收据。会费缴纳时间为即日起至2015年10月30日,待截止日期后对未缴纳会费的单位将视为自动退会。会费缴纳地点:浙江省制冷学会(杭州市天目山路148号浙大西溪校区东一楼603室)。会费缴纳方式:支票、现金或银行划拨。
学会帐户信息:
开户行:工行杭州市羊坝头支行
帐户名称:浙江省制冷学会
帐号:1202 0201 0901 4410 007
联系人:学会办公室吕唱 05171-85891580 0571-81662208
温馨提示:
理事、团体单位会员享有的权利:
1、获得理事、团体会员铜牌和证书;
2、免费赠阅学会内部会刊《浙江制冷》每期2本;
3、可在会刊上和网站上刊登企业简介、产品简介、招聘信息等;
4、可参加本学会组织的学术和科技活动;
5、可参加学会组织的相关奖项的评比;
6、可向学会进行技术咨询。
理事、团体单位会员需履行的义务:
1、遵守学会章程,执行本学会的决议;
2、按届缴纳会费;
3、积极参加本学会组织的学术和科技活动;
4、积极参加本学会组织的相关奖项的评比。
个人会员享有的权利:
1、获得个人会员证书;
2、免费赠阅学会内部会刊《浙江制冷》每期1本;
3、可参加本学会组织的学术和科技活动;
4、可参加学会组织的相关奖项的评比;
5、可向学会进行技术咨询。
个人会员需履行的义务
1、遵守学会章程,执行本学会的决议;
2、按届缴纳会费;
3、积极参加本学会组织的学术和科技活动;
4、积极参加本学会组织的相关奖项的评比。
浙江省制冷学会
2015年9月2日
附件1
浙江省制冷学会理事、团体会员单位
信息登记表
单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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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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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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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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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性质 |
□事业单位
□国企
□民营
□股份制
□合伙
□中外合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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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
类别 |
□理事单位
□团体单位 |
注册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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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营业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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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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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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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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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常事务联络人 |
联络人1 |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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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室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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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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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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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络人2 |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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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室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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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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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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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所有空格均为必填项
附件2
浙江省制冷学会个人会员信息登记表
单位名称 |
|
通讯地址 |
|
注册地 |
|
邮编 |
|
单位性质 |
□事业单位
□国企
□民营
□股份制
□合伙
□中外合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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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会员 |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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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室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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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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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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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所有空格均为必填项
关于编辑整理并印刷浙江省制冷学会理事、团体单位会员和个人会员通讯录的通知2015102011221718.doc pdf盖章版201592316552491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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